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,拟订和实施学校有关房地产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2.负责办理学校房屋及土地确权、登记、办证工作。
3.负责统筹管理全校公有用房资源,拟定学校教学、科研、行政办公用房的分配和调整方案。
4.负责公有住房的租房管理,按规定办理公有用房出租出借手续。
5.负责学校房地产信息数据统计、报表等工作,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验收。
6.负责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,按年度分类、分项及时做好房产管理的文件、资料、图纸立卷归档工作。
7.负责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的核算、发放。
8.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